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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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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经济合同诈骗和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区分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9日 来源:柯桥区合同律师
[导读]:  于涛律师,柯桥区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

 于涛,柯桥区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经济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那么,经济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经济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经济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方可变更和解除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有的合同,是当事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为了追求某种经济利益而订立的,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使得这种利益不能实现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贯彻协商一致的原则,经济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在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前,原经济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经济合同当事人无法抗拒的外来强制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出现,致使经济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时,义务人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义务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采取积极的、有效的措施,力争避兔或减少损失,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由于另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合同,会使遵守合同一方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受到影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借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对此,《经济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经济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三、经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经济合同解除的结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者外,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对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具体讲,解除合同因其原因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一方要求,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而造成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但依法可以免责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发生合同解除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经济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


  3、因另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依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上述文章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经济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经济合同是常见的合同之一,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应该遵照执行,若满足经济合同解除的条件,也是可以申请解除经济合同的。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经济合同诈骗和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区分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那么经济合同诈骗和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区分呢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诈骗和经济合同纠纷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但是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术语,虽然两者有相似的地方,但其实两者有很多不同,那应该如何区分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经济合同诈骗的概述


  合同诈骗,即行为人必须有使对方当事人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有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欺诈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也可以表现为欺诈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阻碍对方当事人使其发生错误;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方式,也可以表现为本应作为而故意不作为的方式;受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入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例如,误将劣质产品认为是优质产品,误将有重大瑕疵的标的物认为无暇疵,误认为欺诈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等。这种错误,必须是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受欺诈人陷入错误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受欺诈人因听其描述,与看之样品而被蒙蔽,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合同纠纷的概述


  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要本着相互谅解、实事求是的原则,寻求都能接受的自我解决办法。如果双方当事人隶属于同一个主管部门,也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或者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那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书面的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经济合同诈骗和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区分


  性质不同


  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犯罪小,只是违反了一般的法律法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严重的违法,将受到刑罚的处罚。合同诈骗既违反《刑法》又违反《民法通则》,是刑事犯罪附带民事违法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公私财产所有权,将受到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的双重处罚;经济合同纠纷则是单纯违反《民法通则》的民事违法行为,侵犯的是债权,仅受控于民事法律。


  特征不同


  目前认定合同诈骗的关键,有三种观点:


  1)客观论:认为只要行为人在客观上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与对方签定了经济合同,同时非法地占有了对方的财物,就构成合同诈骗。


  2)履行能力论:认为签定合同时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区分两者的关键。


  3)主观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其他不同


  两者进一步恶化的结果不同。合同诈骗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犯罪行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合同诈骗所带来的恶劣影响是不能低估的。然而,我国《刑法》第224条及第231条对此罪的最高刑罚只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显然,如果在合同诈骗过程中又竞合地犯了其他更为严重的罪名,则意味着有可能被国家审判机关判处死刑;经济合同纠纷只是一般的违法,但其已经具备转化为合同诈骗的潜在可能性。如果其违法行为进一步加重,则将构成合同诈骗罪。也就是说,经济合同纠纷可以转化成合同诈骗,而合同诈骗只能向更高的罪名转化。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经济合同诈骗和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区分的相关内容。合同诈骗罪与一般经济合同纠纷两者之间为罪与非罪的区别,但是容意混淆,尤其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了一定欺诈手段时,难以区分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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